紫檀,是被乾隆“败光”的吗?
相比于崇尚简朴的雍正时期,最迟从乾隆十年开始,清代宫廷家具中,以紫檀为主要用材渐成主流,逐渐到达巅峰,从用材、器型、工艺几方面而言,此时特征鲜明的清代家具范式亦日趋成型,清宫紫檀家具也愈亦兴盛。
单独制成整器的除了紫檀与花梨木之外,其 他如黄杨、斑竹、杉木、瘦木等均较少出现,即使使用也多以辅料的形式与紫檀组合镶嵌。
其三,明末清初,虽采用紫檀料制器已经比较普遍,但根据雍正朝宫廷家具的用材特征来 看,当时用紫檀料制作整器较少,多见于小型观赏类工艺品、佛龛底 座、屏风边框或家具的镶边处理,因而需求数量有限,数十根足矣。
而到了乾隆朝,紫檀用料数量则大得多,据清宫旧档中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记录,当月二十八日造办处曾经写过一个奏折,大意为内廷造办处木作中大量釆用紫檀木制作器具,最终导致宫内存量不足,遂奏请皇上批准粤海关监督采买六万斤紫檀木运送来京:
……查得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内,因库贮紫檀木不敷应用,曾经奏明交粤海关监督采买紫檀木六万斤运京,以备应用等。因在案嗣经该监督于乾隆三十九年起至四十三年六次,共陆续解交过紫檀木六万斤,俱经按次奏明贮库。
然而不过七年时间,宫内贮存的紫檀木居然就被用的所剩无几,仅从如此庞大的数量中即可见清宫中紫檀料家具之普遍程度。
而且即使紫檀木量未尝匮乏,但造办处的取用制作依旧极为谨慎小心。
乾隆十三年清宫造办处《活计档》,此页档案讲到了“先做样呈览,准时再做”
宫里要制作一件紫檀家具,从一开始反复修改的画样,呈到乾隆面前后,还需皇帝亲自确定并同意准做后,工匠才能根据用料多少去库内领料进行制作,且完成之后剩下的木料还必须交回库里,用料所余多少也都有字记录。
除了宫内造办处奉旨制作外,清宫对于紫檀家具的需求还使得接触紫檀来源的广东官员,得不断向内廷进贡各式紫檀贡品,且种类齐全,几乎涵盖了室内所用家具的全部品类,既有书房中常用的博古文榻、长案、琴桌、条 桌、书格、香几,也有居室日常所用炕柜、炕桌、炕几,甚至殿堂上所用的宝椅、宝座数目也较为可观。
比如乾隆三十三年,时任两广总督的李侍尧与粤海关总督德魁便进贡了如下紫檀家具:
紫檀长案二对,紫檀条桌一对,紫檀琴桌一对,紫檀天香几二对
紫檀镶楠木雕花卉炕柜一对,紫檀镶楠木宝椅八张
紫檀镶影木炕桌二对,紫檀镶影木炕几二对,紫檀镶楠木书格一对
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粵海关监督德魁又向朝廷进贡贡品一批, 在这批贡品中,紫檀类家具依旧是其中尤为重要的内容,具体包括:
紫檀雕云龙嵌黄杨影木宝座一座,紫檀雕云龙嵌黄杨影木三屏风一座
紫檀雕云龙嵌黄杨影木香几二对,紫檀雕云龙嵌黄杨 玻璃镜大插屏一对
紫檀大小条案二对,紫檀琴桌一对,紫檀宝椅八张
紫檀方机八张,紫檀镶影木半圆桌一张,紫檀镶楠木书格一对
仅这一年,光广东地区重要的官员向朝廷所进贡的各类紫檀类家具就多达六十三件之多。
根据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档案记录,自1639年开始, 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经在印度孟加拉湾的马德拉斯建立贸易站,且将这个站点定为往返欧亚航线中的必经之处。
在釆购的货物中,就包括 大量的香料、棉花、象牙、紫檀等受中国人欢迎易于交换的物品, 其中尤以各类硬木数量居多;
在东印度公司1771年的贸易记录中,曾记录了当年秋季公司在中国的贸易状况:
而这种境况宫内的皇帝也有所耳闻,在乾隆五十五年时还颁布过圣谕对其进行安抚,明令广东巡抚、粤海关等官员,停止每年向宫中进贡钟表与洋货等物件,并且严禁地方官员再向洋商商人垫买物件。
三则与皇帝个人的喜好变化相关。毕竟历史上任何一种宫廷家具风格的消长与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与皇帝的个人品味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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