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木税收|税率降至13%后,并不代表产品降价
最近这几天估计朋友圈被这段文字刷屏了: 增值税税率,4月1日起将由16%改成13%。请:之前与我司有合同16%税率发票的客户,将款项转入我公司账户,以便我司近期将16%发票开给您。合同签约未付款或只付了预付款的,四月一日起发票税率自动改成13%,我司不承担差价!
如果你的客户要求你的产品降价怎么办? 是降还是不降?
3月5日,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中,政府工作报告便提出: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 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 ■ 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增值税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 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 本次降税率统一在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这一减税政策出台后本是对制造企业的一项重大利好,但有不少老板反映,他们的客户借机提出了降价要求。基于政府提出增值税从16%降至13%,降了3个百分点,所以价格方面是否也能降低3个点。
从感觉上来说,似乎给客户下降3%似乎是合理的,那小编来给大家算一下这笔账,现在假设你的采购成本是100元,成交价是120元:
如果按照原本16%增值税率: 进项税是100*0.16=16元, 出项缴税是120*0.16=19.2元, 纳税额为:19.2-16=3.2元。 实际利润为120-100-3.2=16.8元。 按照新的增值税为13%: 进项税是100*0.13=13元, 出项税是120*0.13=15.6元, 纳税额为:15.6-13=2.6元, 实际利润为120-100-2.6=17.4元。 这意味着降低增值税,让老板们少缴纳了17.4-16.8=0.6元增值税。 但如果你给客户降价3%,成本价还是100元,而成交价是120*(1-3%)=116.4元。 按新的13%增值税率, 进项税是100*0.13=13元, 出项缴税是116.4*0.13=15.132元, 实际进项抵扣后, 纳税额为:15.132-13=2.132元。 实际利润为116.4-100-2.132=14.268元。 这比原来未降价未减税 少赚了16.8-14.268=2.532元, 利润减少了15.1%! 这不算不知道,算了吓一跳。 不是说好降3%的吗? 怎么利润一下降了15%? 其实在你给客户降价的情况下, 如果你的废塑料成本没有同时降价, 那么你的利润将损失将近15%。 所以,买卖有风险,降价需谨慎。 从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实际上,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3%,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份转移到下游,正如我们分析的例子,税率降3%,企业降价1.2%。 借势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3%价格的企业,就是想趁机降价,一些老板也不得不接受,但企业实际是亏损的!其实国家降税率,并不是对销售价格也降低了同样的百分比,与商品价格是无关的!
归总,其实降低的只是税率,与商品价格是无关的!!!
相信大家对“增值税基本税率将由目前的16%降至13%,10%降至9%”已有所了解,有些企业就有疑问了:“我们降税率前和降税率后签订合同含税价合同为好,还是签订不含税价为好?”
销售一方签订合同最好含税
一、即日起,销售一方签订合同最好含税!
举个例子:
1、如果A公司,卖了一批16%税率的货物给B公司,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580万元。
(1)16%税率下:
B公司则需要支付给A公司:580万元
A公司的销项税额为:580万/(1+16%)*16%=80万
(2)税率降至13%后:
B公司仍需要支付给A公司:580万元
A公司的销项税额变成:580/(1+13%)*13%≈66.7万
A公司获利80-66.7=13.3万
2、同样的A、B公司,如果合同约定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
(1)16%税率下,B公司支付A公司金额为:580万
(2)13%税率下,B公司只需支付公司A:565万
B公司可少支付580-565=15万元!
3、结论:
降税率前,签订合同,销售方应以签含税价合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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