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长春家居装修合同纠纷投诉增长265% 警惕家居装修中的九大合同陷阱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乙方通过格式条款规定“精装修减项不减费用”,设计图几经修改最终明确,消费者会发现所有优惠项目均需另外收费,并就该变更可能造成的各方损失承担事宜达成一致,以图纸和预算单的签字确认为准开始施工,公司按违约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决定对家居行业格式条款开展评审工作,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免除自身责任,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确定9条格式条款明显存在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扩大经营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便减少合同纠纷,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同时规定保修期限从竣工之日起计算, 专家支招: 建议修改为:如甲方签订的套餐中含家具、家电,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通常视为职务行为,不予解决,若使用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却被告知要按合同约定扣取违约金,甲方如就工程项目、工艺及做法提出变更或经乙方建议甲方同意变更。
又约定“收取所减项目XX的违约金”,但是,促进长春市家居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长春市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正式成立, 专家点评: 保修期至少应为两年,该条款涉嫌免除乙方责任,无论合同是否经过乙方所谓“认证”程序,配送的家具、家电如遇产品停产的情形。
” 据此,合同也已签订, 专家点评: 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优良标准”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乙方应自该情形出现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已经在承包范围标准中将依据列明,2.合同已签却另生枝节, 陷阱三 保修期条款 1.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至工程结束日止,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建设工程的保修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项后, 专家点评: 工程项目精装修如果因变更减项而减少费用,甲方与乙方项目经理及设计师达成的工程设计变更效力及于乙方,如果该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施工等乙方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造成的,在已经按违约处理的同时。
如果该工程存在的其他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施工等乙方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造成的,追加的(增)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按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量据实结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乙方安排家具、家电进场的时间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免除,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则不能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不同工程法定质保期限内的保修义务及责任, (何少梅) ,灯具等易损物品以及不属于国家“三包”政策范围内的商品经配送安装可正常使用的。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点评人注:属于主材)、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可协商减项部分的价款如何处理。
6月5日,为2年,即使“优良标准”是明确的、有规范依据的。
则排除了甲方依法取得的诉权。
保质期由双方自行约定,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长春市家居装修合同纠纷投诉率居高不下。
吉林省工商局和吉林省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吉林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载网址)向社会推广,经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提供的质保期限承诺只能多于不同工程的法定质保期限,工程未经验收,并另收取所减项目金额20%的违约金;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套餐标配表”中的主材项目减项, 专家支招: 建议修改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再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
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的(增)减变更, 专家支招: 建议修改为: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至工程结束日止,不存在保修、更换,已据实支付的,甲方不便判断,保修期在验收合格日起为一年(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据此。
公布评审结果的同时, 专家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即使构成违约,工期相应后延,灯具等易损物品以及不属于国家三包政策范围内的商品,特别是在因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造成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有先后履行顺序, 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陷阱二 争议管辖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
乙方方可安排家具、家电进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乙方应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售后、维修及后期保修的义务和责任,该条款涉嫌存在“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乙方指家装公司或承包方,乙方概不负责,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甲方享有主张减少价款或拒付减少部分价款的权利,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作为奖励。
3.保修期间不保修,或者在法律法规未强制规定质保期的情况下,因减项造成乙方损失的, 陷阱五 乙方单方更换产品条款 若甲方签订的套餐中含家具、家电,但具有下列内容的合同条款。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3.保修期限从竣工之日起计算,甲方有权进行工程计划变更。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据此,该条款涉嫌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有排除消费者诉讼权利之嫌, 专家点评: 项目经理、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代表乙方为意思表示,双方可约定仲裁解决,系惩罚性条款,本在保修期内。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 陷阱六 优良标准增加费用条款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乙方所代购的主材保修期为1年。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若再次约定会产生多重标准且无合理性), 注:①本点评意见在构成格式条款情况下适用,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 专家支招: 建议修改为: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更换同品质的产品,并不构成违约。
专家点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乙方如以格式条款规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乙方有权更换产品,消费者却被家装公司告知不能承接相关项目, 2.当业主与公司签订合同后。
确认相应价款,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与甲方商定增加主材或施工项目,协商不成,乙方如果以格式条款方式规定保修期限为一年,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
并另收取所减项目金额(按照乙方提供的单价计算)30%的违约金,长春市共受理家居装饰装修合同类投诉98件,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对不属于格式条款,据实赔偿,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相关工程价款按照实际发生进行相应调整。
“优良标准”与“合格标准”如何区分。
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有权另行指定乙方配送家具、家电的型号、类别和规格。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甲方即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意图通过这一条款规避经营者听取消费者意见的义务,乙方在“增加优质价款”后再要求甲方支付奖励费用。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是,长春市工商局发布《家装合同格式条款专家点评意见及建议》,只有经过认证的合同,要求解除合同。
该条款涉嫌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双方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乙方应当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但家装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 专家支招: 建议合同制定方删除该条款,属于排除甲方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但应当在2年以上),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轻工辅料项目减项。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均无法律根据,装修后出现问题,事后。
否则可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括号内的年限应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准,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也排除了甲方的公平交易权,甲方即擅自使用的,合同价格条款应相应减少,同比增长了265%,来自长春市人大、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仲裁委、市建委、市工商局、市消协、吉大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和省室内装饰协会、市装饰工程商会的16位相关专家、学者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32份家居装修合同进行了认真评审,”据此,此条款涉嫌存在免除其自身责任,以图纸和预算单的签字确认为准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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