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遭遇“疯狂”抄袭 申请设计专利保护自我

10-13 10:33

导读:2009年4月,百强家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写字台、电视柜等多项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9年11月取得授权。

电子产品剽窃了同行专利,拿出核心数据就可能举证维权;学术论文“借鉴”了前辈之作,进行文字审核就可能判别真相……当“抄袭”的字眼渗透到各行各业,家具产品也未能幸免。不同的是,取证难、维权难、监管难,似乎已经成为家具设计维权过程中不言自说的事实。

两年前,百强家具举证多家品牌抄袭旗下新罗马实木系列写字台、电视柜等产品,就在近日,百强家具持续两年的维权之路以“胜诉”告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

【事件】

产品遭遇“疯狂”抄袭 申请设计专利保护自我

2009年4月,百强家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写字台、电视柜等多项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9年11月取得授权。

2014年,百强家具发现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简称“一统家具”)、宣毅(天津)家具有限公司(下简称“宣毅公司”),以及天津东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下简称“东升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的一系列家具产品的外观与涉案专利外观相同。此外,法莱德福公司还在知名家居卖场中销售上述产品。

在发现多款家具被仿冒销售之后,2014年12月,百强家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述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系列侵权案两年告终 余百万赔偿为原创买单

2015年年初,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调解,百强家具与一统家具达成和解,一统家具保证在签订《和解协议》后不再实施侵犯百强家具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了巨额赔偿金。

2016年年底,百强家具诉天津宣毅等公司的系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获得胜诉,并获得赔偿金。至此,百强家具诉多家家具公司的系列侵权案件的赔偿金合计近200万元。

【态度】

原创已经很难 别让保护原创更难

事实上,家具行业中的“抄袭”并非偶然事件,在本就复杂多变的家居市场环境下,“抄袭”者似乎无需付出太高的代价,就能顺手“拿来”原创设计。百强家具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表示,一些家具企业认为,既然是市场中公开销售的家具产品,那我也可以照样生产销售,缺乏尊重知识产权的概念。

“由于目前国内家具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不足,建议家具企业在设计完成好后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不要等到产品公开之后再进行申请;同时,对于系列性研发的产品, 应进行系列申请,避免遗漏,如双人沙发、转角沙发等,都应单件同时申请,申请的图片要清晰明确。”王国华表示,“家具产品外观设计维权重在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调查取证。在本案中,维权前期调查取证主要是围绕专利权利的稳定性(即:是否属于现有设计)、侵权行为的证据固定以及侵权产品的差别比较上。”

家具行业的正常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秩序,破坏这种正常秩序的行为应该予以制止。对于被抄袭的家具品牌,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勇于维权,这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整个行业能够维持一个健康有序的状态,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别被“山寨”迷眼 形易“仿”品质不易“抄”

与原创产品神似的形态、比原创品牌更低廉的价格,事实上,这样的属性使得“山寨”家具同样拥有自己的“粉丝”。当小作坊刨除了大品牌在运营中的各项成本,又不需要为设计付费时,价格自然低了下来。但与此同时降低的,很可能还包括产品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的保障。

从几年前的家具展会中一些国内产品被指抄袭国外设计,到今天不少本土原创品牌直指自己的产品被仿,没有停止出现过的“山寨”家具,既在暗中伤害着原创设计,也在悄悄影响着消费者的生活。“拿来”一件家具的形态并非难事,将优秀品牌的核心与精髓全部搬来,就没那么简单了。在与山寨品讨价还价后,产品选材上的偷梁换柱、细节做工处的敷衍了事、售后服务上的避重就轻,已非消费者省来的那些钱可以抵消。

事实上,为原创设计买单,为品牌保障付费,往往利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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