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入旺季投诉亦见涨
交易过程对违约责任要明示
合肥的刘女士近日向市消协投诉,其在某建材商城一经营户订购了6扇木门,并交了订金。商家给了她一张购货收据,并约定半个月内交货。岂知到交货时,对方以种种理由迟迟拖延交货,由于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双方为交货、退款事宜争执不休。
市消协投诉部丁云认为,买卖过程中双方应对产品的产地、品质及规格等予以明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以避免日后产生消费纠纷。
交货过程中要仔细签收
胡先生近日在某知名卫浴品牌专卖店花了1万余元订购了一整套卫浴产品,商家送货时消费者只清点了产品数量并未全部打开验货。第二天,待商家安装时发现其中一面盆上有裂纹,与商家交涉退货未果。商家称胡先生已在送货单上“经验货数量和外观完好无误”一栏下签字,对面盆有裂纹商家不再担责,只能维修,不能退换货。而消费者坚持认为,收货时签字不代表认可商品安装后可以正常使用,商家难辞其咎。
为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重视签收验货环节,在对一些建材暂未打开包装验货时,最好在签收时予以注明,并请送货师傅签字或拍照留证。
售后过程中珍视举证权力
近日,市消协在处理投诉中发现,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卫浴、灯具等建材的包修期为一年,有的商家为促销适当予以延长。但开始计算的时间一般从开发票时间为算,因此索要、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至关重要。此外,由于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后在装修、入住环节中并未及时安装、使用,待发现问题后往往错过了包修期。
同时,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举证倒置的权力,即“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应珍视法律赋予的权力,购买建材后及时安装使用,对装修后不立即入住的也要留心检查,避免错过了保修或举证期。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建材时,如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建材家居商场,该类商场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商户管理制度,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商场可通过“质保金”、“先行赔付”等管理手段督促商家积极、主动地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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