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还在持续,企业自救运动仍在轰轰烈烈上演,除了开拓新业务、降薪等方式,从税务角度出发为企业做好薪酬优化,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节流效果。“疫情影响之下,企业如何通过薪酬优化进行降本增效”:
1. 企业利润虚高、社保入税成本增加等是企业普遍面临的税收痛点除了宏观的税收征管背景外,企业普遍存在的涉税痛点有以下三个方面。企业在很多场景下有支出,但拿不到发票,会造成企业的利润是虚高的。虚高的这部分利润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之后股东在分红再交股东分红的税,企业没挣到这部分钱反而要承担税费是很冤枉的。工资薪金个税税率适用3-45%,一些高收入人群很多会达到15%-20%,甚至30-35%。很多企业会把工资拆成内外两部分,企业发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由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福利平台等第三方公司代发,也有企业要求员工找一些发票来报销,还有的企业虚增人头去冒领。现在社保基数、计税基数全部在税局,包括拆分工资这样降低社保基数的情况都会看的很清楚。薪酬优化的本质就是改变用工关系、业务关系。关系转变后带来相应责任的转变,社保成本、纳税成本(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优化。那用工关系、业务关系到底怎么改变?企业要首先了解劳动合同和业务合同,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五类情况。第一种雇佣全职员工,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员工工资薪金个税3%-45%,四险一金由用工单位来负责,员工与企业因工作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第二种雇佣的是非全日制员工,非全职员工每天不能工作超过4小时,一周不能超过24小时,但也签的是劳动合同,不过企业只需要给员工交工伤险。第三种是雇佣自由职业者,签署的是业务合同。自由职业者和企业没有劳动关系,拿到的钱属于劳务所得,交劳务报酬个税20-40%。社保、公积金企业统统不用管,也不存在劳动纠纷,但存在经济纠纷。第四种是劳务派遣员工,签署的是三方合同。五险一金和劳动纠纷都由派遣单位承担。企业采用劳务派遣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想解决招聘问题,另一种是转移劳动纠纷问题。最后一种是个体经营者。像路边的餐饮店、服装店,大多数都是个体经营者,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的5%-35%。目前个体经营者已超过8000万,对于个体经营者有很多政策去照顾他们,比如定额征收、核定征收等等,保障个体经营业态的长期生存问题,会解决大量的就业人群。在具体优化层面,主要涉及的就是上面几种角色的转化,具体怎么做转化与公司的业务息息相关。从自由职业者到个体经营者做转化。这里面主要涉及到公司聘请的顾问以及平台共享类工作者。就顾问而言,收入应按劳务所得计税,如果企业一年支付给顾问120万,税率40%,那税金正常计算就有37.7万。但如果企业劝说顾问成立一个工作室,就可以将劳务转化成个人经营所得,再加上地方的而一些优惠政策,最后税费算下来只有1.8万。而对于平台共享类工作者,比如现在常见的各种主播。由于主播与平台本身并非劳动合同关系,平台支付主播报酬时,主播应按劳务所得计税,比如主播报酬3.5万,则应缴纳6400元的税款,但一般主播在报价时都是按税后金额报,所以税金普遍由平台承担。但如果主播成立个人工作室,以个人经营的方式,最终算下来税金只有525元。这种做法可以让平台可以给出主播更高的薪酬,从而提升自身竞争力。第二种是从全日制工作者到个体经营者做转化。其中主要涉及的人群包含企业高管以及销售类员工。企业高管一般年薪较高,在年薪100万的情况下个税就要缴纳26.8万,但如果高管成立工作室,最终可能就只需缴纳大约1.5万元的个税。除了这个方式,将企业的部分业务落地到税收优化的地方,对于销售比较多的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销售人员需要较强的专业性,公司都会对其进行长达数月的培训,这种情况下很难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雇佣,一般公司都会选择全职雇佣。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薪资8000的员工,公司会为其承担1500元的社保公积金。但销售这个工作本身就很像个体经营者,只不过经营的是个人推销能力。如果公司劝说销售成立自己的个人销售公司,公司与个人之间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节省出的资金可以作为绩效发放给员工,从而提高销售的劳动积极性。
3、有法可依才是纳税筹划的根本准则
不管设计什么方案,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关注是否有税法的支撑。这里面就涉及到在税务筹划领域里用到比较多的是核定征收与委托代征。核定征收制定的起因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合伙企业等小微企业的成本难以核定。比如做为个人经营者的主播,购买直播设备、租房、用车等成本。在核定征收过程中,小微企业只需按核定后的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最终的计税税基进行缴算。委托代征主要是应用于很多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局可以委托一些符合基本条件的相关单位作为代征点替其征税,包括社会化代征点比如菜市场的管理办公室和取得委托代征资质的平台。最后总结一下,税务筹划还是要回归到业务本身,不同的业务对应不同的税种,在现在这个特殊时期如何将优惠政策利用好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