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家具“假一赔十”,吹牛店家被要求兑现承诺!
12月12日,“双十二”网络购物节当天,大武汉APP“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特邀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院长王建新做客直播间,于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在线上为消费者解答法律维权疑问。
在直播中有网友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假一赔三”或“假一赔十”?对此,王建新院长以案释法披露了一起真实案件。
两年前,市民刘先生在家具城购买了一套家具,包括沙发、餐桌椅、茶几、电视柜、床等在内,共计2.6万元。购买时,店家声称这套家具主材为小乌金木,辅料为松木,货真价实,“假一赔十”。
2022年上半年,家具陆续送到刘先生家,他发现最后送来的茶几、电视柜与展品品质差异较大,且主材面板材质为木芯板,与店家承诺不符,遂找店家理论,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店家按承诺返还茶几与电视柜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
庭审中,刘先生声称,这套家具主材为小乌金木,但实际上用料很少,只在“看面”才有,其中茶几、电视柜不仅大面积使用了木芯板,而且样式、做工也与展品差距很大。
店家则辩称,业内所说的主材,就是指“看面”的用材。
经查,承办法官叶甑皓发现,店家在推销家具时虽然声称全套家具主材都是小乌金木,但双方并未说明其分布比例,很难认定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在市场上,纯实木家具价格较高,刘某以2.6万元打包价买下全套家具,价格相对合理。在诉讼中,刘先生也表示,整套家具是他亲自挑选看中的,使用后并未发现质量问题,仅对茶几、电视柜的质量有异议。
依法,店家虽然承诺了“假一赔十”,但“假一赔十”主要适用于食品安全问题,经营者欺诈适用于“假一赔三”。
考虑到家具已被刘先生使用了一段时间,为避免双方因退货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法院启动了调解程序。综合双方诉求,法官提出了三套解决办法:一是店家按“假一赔三”对茶几、电视柜进行退赔;
二是全套家具退货;三是店家补偿刘先生3000元,并免去家具运送、安装费用。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继续履行合同,商家补偿刘先生3000元。
王建新院长指出,商家售卖物美价廉的商品本无可厚非,但不能肆无忌惮夸大其词,虚假宣传,打广告“擦边球”,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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