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镇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实行“一码管理”

10-20 18:34

导读:规范房屋装修,关乎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近年来,杭州市高度重视房屋装修管理,通过《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装修禁止行为、装修备案要求等,对加强住宅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强化了法治保障;

装修“一码管理”

今天上午,杭州住保房管局召开“杭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码管理’应用系统”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杭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一码管理”应用系统正式上线。依托这一系统,杭州将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装修备案、过程监管、联动处置等机制,对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这一做法成为浙江省首创。

规范房屋装修,关乎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近年来,杭州市高度重视房屋装修管理,通过《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装修禁止行为、装修备案要求等,对加强住宅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强化了法治保障;2016年率先建立室内装饰装修备案管理机制,要求装修人事先进行装修备案,区、县(市)住建部门进行审核,组织社区、物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据统计,目前全市装修系统备案件数已达12.14万件,其中2022年装修备案件为40281件、移交执法案件44件;今年上半年已装修备案25090件,移交执法案件20余件。

随着人们居住品质需求不断提升,房屋装修活动日渐增多,违规装修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房屋装修主体责任意识欠缺、装修备案“应备未备”、巡查监管缺位等问题不断显现,加强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紧迫性日益增强。

对此,杭州住保房管局以打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战略目标,按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亚运”总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开发装修“一码管理”应用系统。依托这一系统搭建的“备案提醒、扫码巡查、一键投诉、联动处置、多元评估”功能模块,建立起了“装修必备案、过程必监督、违规必查处、结果必评估”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房屋装修安全闭环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房屋装修的规范化监管。

上线后的装修“一码管理”应用系统主要呈现出四大亮点:

一是提醒备案更及时。业主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根据要求,在装修前均需进行备案并领取“装修码”。“一码管理”应用系统上线后,将在居民购房后第一时间发送短信告知装修备案所需资料、办理路径等相关事项,并同步推送业主信息至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房屋所在区、县(市)住建局,便于及时掌握“拟装修人”的装修动态。装修备案后,“一码管理”应用系统会自动生成“装修码”,业主只要打开浙里办APP中的“e房通”便可直接获取,按要求在装修现场进行张贴即可。

二是“码”上巡查更精准。业主装修启动后,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按照装修管理要求,分别在动工开始阶段、施工推进阶段和工作收尾阶段,分次通过扫描“装修码”入户巡查,对照系统上设置的重点内容,对是否按装修备案的图纸施工、是否有违规装修等情形进行不少于3次的巡查。最后,将巡查情况形成核验结果,通过“一码管理”应用系统上传至市二手房交易系统并进行“标注”,若有违规装修整改不到位的情形,该房屋在二次交易中将受影响。

三是“一键投诉”更便捷。其他住户如发现装修人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可通过扫描“装修码”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会及时上门劝阻并制止。装修人如拒不配合整改的,可通过“一码管理”应用系统再向住建部门发起“一键投诉”,住建部门接到投诉事项后,2日内通过“一键处置”功能,联合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第一时间上门开展联动处置,对发现的违规装修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移交。

四是多元评估更有效。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通过现场巡查形成的核验结果通过后,房屋所在区、县(市)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码管理”应用系统内相关评价指标,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正评价;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房屋装修企业进行客观评价。通过结果应用“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行好相应职责,全面落实责任。

此外,结合装修“一码管理”应用系统的推进,杭州住保房管部门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房屋所有权人(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镇街、区县(市)住建部门,以及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等各方责任,共同做好房屋装修安全管理。

一起来了解一下
各方具体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装修人)主体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装修过程中禁止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装饰装修企业依法经营主体责任

装饰装修企业不得设计出具拆除、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及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装修图纸及承接相应的装修工程;

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日常监管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等管理单位负日常监管责任,负责装修备案服务、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行为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劝阻、制止和报告等工作;

镇街监管责任

镇街应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予以监督检查;

区、县(市)住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区、县(市)住建部门负行业监管责任,负责装修备案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报告、投诉等对违法违规装修行为进行现场核实并相应处置,实施监督检查等。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责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安机关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资料:安全处
编辑:荪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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