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大变局!

10-19 16:19

导读:未来,房地产的传统发展模式还能否维系?为什么中国愈发迫切地需要一个房地产新发展模式?长远看,这个行业的新发展模式又是什么?房地产究竟该如何破局、转型与重塑?
近几年,贡献了中国GDP近1/4的支柱产业——房地产,正进入大的结构转型期。

未来,房地产的传统发展模式还能否维系?为什么中国愈发迫切地需要一个房地产新发展模式?长远看,这个行业的新发展模式又是什么?房地产究竟该如何破局、转型与重塑?
兔主席对此颇有研究。兔主席毕业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曾协助傅高义教授完成研究,在互联网上从事历史及社会评论近20年,是知名的微博、微信公众号KOL。
近日,我们专访了兔主席,他为我们深度剖析了房地产行业核心问题与解决方案,以及系统性讲述了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这是一次极为重磅的分享,很多观念一定会刷新你的认知,其中的对策和建议,也值得行业进一步深思。

本文部分内摘自《房地产转型与重塑:探寻中国房地产新发展模式》一书(兔主席著,中信出版集团2023年8月出版),正和岛经授权发布

中房地产需要一个新发展模式

为什么说中国房地产需要一个新发展模式?

这后其实藏着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只是很多人可能之前没有意识到。在2016年,中央首提“房住不炒”

之后,房地产行业面临更加严格的调控,但在当时,从部委到地方,对房地产在国民经济及政策中重要性的判断,可能往往还沿用过去形成的逻辑与经验:

只要经济不好,政府就会放开房地产。这种博弈在反复不断进行。

直到2018年经过若干次博弈后,调控持续加码,形成了延续到如今的三道红线、银行贷款集中度限制、土地集中供应的管控格局,以及对房地产交易与流通环节比如购房资格、贷款等做了限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了基本管理。

这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基本面发生了变化:买房作为主要投资乃至投机的时代已经过去,中国进入了一个房地产行业大的结构转型期。

而在2021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房地产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要实现“良性循环”。

2022年,伴随监管与行业的摸索演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从“新的发展模式”,发展为“新发展模式”,也说明监管的思路较之前更加清晰。

我们可以先回看下2021年与2022年的文本。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的表述为: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和健康发展。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的表述为:

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新发展模式一方面说明房地产传统发展模式行不通了,要探索新的路径;另一方面,如何理解新发展模式,房地产行业到底该如何转型、新发展模式又可能涵盖了哪些领域,也存在很多困惑
就像刚刚提到的中国正在进入房地产行业大的结构转型期,在短期内还会有不小的阵痛,但最终会经过几年的时间完成“重构”。

这个过程,市场参与者会面临“大洗牌”的局面,一些企业会倒下淘汰,另一些企业又将迎来新生,但同时行业也会涌现许多新的机会,也同样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探索。

房地产传统发展模式,
为什么行不通了?

首先,先理解房地产传统发展模式意味着什么?

房地产行业的传统发展模式,基本就是住宅开发销售业务。

这种传统模式依托两个业务逻辑:

一是传统发展模式里的核心业务及底层逻辑是住宅开发销售,业务需要建立在住宅开发销售不断循环的基础上;

二是住宅开发销售业务以外的业务,都是支持住宅开发销售业务的手段。

也正是从房地产传统模式的业务逻辑中,延伸出了两个维度上的思考:

1. 房地产传统模式与整个经济体

在中国,所谓的房地产行业,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狭义概念,即房地产行业主要就是“住宅开发与销售”,而单这一块房地产业务,每年就有10来万亿的规模。

房地产企业的业务模式比较单一,这种业务本质就是制造业,把商品房造好,然后出售,赚差价。

大部分的房企都是上市公司,要求每年实现业绩增长,不断扩大收入与利润,这就要求不断地购买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建造房屋并出售。它除了需要真实的居住需求外,还需要房价不断上涨的预期,因为有了房价不断上涨,人们才愿意购房。

而(大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老百姓是越来越买不起房了,还会产生许多的效果,比如:

使得商品房的投资属性增强,人们会买一些长期来看无价值的资产。最后,如果经济基本面、环境、人口因素变化,这些资产可能会贬值;

房地产是重资产,天生具有金融属性,很容易与金融发生过度的结合与联动。而这就会出现导致几种可能:

挤出其他实体产业;

个别管理不善的企业可以透过加杠杆而激进扩张,酝酿风险,而金融从中起到了“放大器”的作用,形成了乘数效应;

由于金融在房地产里的布局、敞口、头寸太大,又可能使得整个经济体面临系统性风险:

——地方政府会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实体经济无法安心做实体经济,也想投资投机房地产;

——青年人面临巨大的购房压力,在择业选择上也有更大的压力。可能低收入的行业就不考虑了。实际上,一直以来,金融、房地产本身就是吸收就业的重要行业。许多其他行业的人才也进入这个行业来淘金。这也会挤出实体经济获得资源的能力;

——高房价会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负担;

——高房价可能会使得年轻人推后婚育年龄,甚至也不愿意生孩子;

——有产者和无产者的财富会伴随资产增值而越拉越大,造成巨大的贫富差距

……
2 房地产传统模式的七个特征

在一些官方表述中,房地产行业“老”的发展模式被定义为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等,但这些还是围绕住宅开发销售的经营模式及策略来分析。

如果对房地产行业本身进行更宏观地分析,那么可以将传统发展模式的特征进行一些新的归纳和总结:

第一,业态单一。房地产业态本来众多,传统发展模式下,房地产就是住宅地产。

第二,模式单一。围绕住宅地产的模式就是新房开发销售,利润来源就是新房售价与土地及建设成本之间的差。

第三,产品单一化、同质化。总体来看,开发商的能力主要落在资源整合及落地执行上,产品差异没有那么大,同质化程度较高,最终,对销售影响更大的是房产的地理条件、整体定位、销售能力及推盘时点。

第四,重生产、轻运营。住宅产品销售之后交付给业主,就与房企没关系了。房企留下来的持续性“售后服务”及“售后责任”比较有限,往往就剩“物业”。利润和利益集中在销售端,这也使房企大多侧重于资源整合及执行能力,比较短期注意,缺乏运营文化及长期主义。

此外,大型房企都是全国性的,在全国范围快速复制,生产制造往往偏向粗放,很难做到高度精细化。

第五,对于房企来说,非住业务、业态、模式往往都只是新房开发销售业务的辅助。

例如把商业、文化等能力作为“拿地”“勾地”“圈地”的手段,或者依政府的规划要求,不得已开发某些自持的业态(转而将其视为“成本中心”),抑或是把能力变为促销/推盘的工具(典型的是高端楼盘的住宅物业服务,以及收取较低的物业费),反正最后一切都是为了卖住宅。

第六,收入具有“非可持续”性,所谓“非可持续”,指的是不能假定其永久持续、循环发生。因为住宅销售掉了,又得拿新的土地,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不能假定永远销售下去,总有一天需求会饱和。

相比之下,利用一个好的资产收取租金,就属于相对“可持续”的业务。由于传统住宅地产开发销售的这种“非可持续”特征,资本市场对未来看不清,所以也不愿意对未来的现金流及利润进行估值,只看企业眼前的利润,配以较低的市盈率倍数。

第七,资本密集。新房开发不是普通的制造业,而是一种非常“重”的固定资产形成,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本支持,这就使房地产高度依赖金融体系,需要金融体系给予资源。

在一个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占国民经济很大比重的市场,如果没有政策约束与限制,资金势必会流向房地产,从而“挤出”实体经济所能获得的资源。在大开发、大建设时期,这是很难避免的。

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就是新房开发销售。

旧发展模式的背后是“地产-地方政府-金融”的三角关系,而这三个主体的利益共同点,是土地价格与房地产价格的不断提高,也只有这个逻辑不变、预期不变,才有可能延续旧发展模式。

显而易见,这样的发展模式,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合体”。

如果做得很大,在GDP/经济结构里有很大的比重和影响力,那它就有了“自我逻辑”,足可以驾驭、超越、领先、主导甚至“劫持”公共政策了: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和公共政策时,总需要考虑房地产的利益,一旦动了房地产的奶酪,就会产生很大的经济代价,那就又不得不在大政方针和公共政策上让步。

在新的环境下,房地产行业不能再依赖过去的模式与方法,而是要求整个行业寻求转型,摸索新的发展逻辑与路径,在满足商业化诉求的同时,还要符合国家针对民生与战略的大政方针,实现“既要又要”:

既坚持了“房住不炒”,找到满足居民居住需求的“长效机制”,又帮助房地产企业找到新的发展模式,使经济能够在平稳中完成转型及重构。

因此,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当下房地产最紧要的问题:
断供与保交楼

最近一两年,在房地产行业,大家可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断供”和“保交楼”。

如果拉长时间来看,这个问题的出现,就是房地产行业过去积累下来的“矛盾”爆发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断供”和“保交楼”更多是行业的一个短期问题。

因为中央已经确定了大政方针“房住不炒”,行业也在走向探索“新发展模式”的路途上,这个短期问题需要建立共识的一点是,断供与保交楼不仅仅是一道经济题,也是一道政治题,这背后的思路也可以从执政党的理念推导出来:

一是保交楼。这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稳定问题,是大政治。首先要把房子盖好。

二是保产业链/供应商。这里涉及中国经济的方方面,有无数的市场主体(许多是中小企业),涉及基本的就业、税收、居民福祉,因此也是经济社会基本面问题、民生问题,稳定问题,是大政治。因此,在把房子盖好之外,如有余款,应该给涉及的供应商付款。

三是债权人。这里,可以结合他们距离底层资产的远近先后,分出主次,比如:

有抵押的优于无抵押的(项目层面的抵押融资优于平台层面的信用债);

同一条件下(出险发生之前),“先来后到”,如一押优于二押或后来的融资;

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境内优于境外(按照与资产的距离的原则);

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公开市场优于私募市场(按照市场影响力的原则);

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优先保C端投资人(民生、稳定原则)。
四是保开发商经营与法律实体。这个主体,指一个形式上的法人主体。它可能拥有员工、资质、品牌、专利、沿革等,可能拥有上市主体等等。

但值得注意是,主体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主体价值的判断,取决于主体的存在到底是否有利于保障前述目标的存在。

五是保开发商的股权投资人(首先是股东,然后是实际控制人/老板/高管等)。

这个排序,是根据各个主体在当前问题里的“政治重要性”做出的排序。(本部分只基于一点相关利益方主次先后进行表述,更详细的“断供”和“保交楼”诊断与解决思路,可在书中进一步了解)

事实上,由于房地产行业就是中国过去20多年城市发展的缩影,其历史经纬及现状都异常复杂,并涉及不同的区域与地方、不同的开发商与项目、不同的监管部门、不同的金融机构、庞大的上下游产业链,问题千差万别,情况异常复杂。

鲜有人能够站出来,并且愿意站出来把复杂的问题拆解透彻,因此也很难进行顶层设计与决策。

一段时间以来,对房地产行业的问题有点“走一步看一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总原则、大框架,依靠各监管体系、各地方和各种主体自行摸索、研究、撮合、磋商、决策,尝试解决行业问题。

但在这个过程中,又暴露并发现了更多的问题,并使既有问题进一步传导、蔓延、放大(遂才有了断供问题)。

这个过程是个必经之路,它可以总结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把问题看得更全面、更透彻,帮助我们面对新发展模式聚焦在更有效的探索和转型上来。

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比传统发展模式“新”在哪里?

了解了房地产传统发展模式背后的政策框架转变、业务逻辑以及更进一步的思考和房地产当前的重要问题后,需要我们去探讨房地产的新发展模式。

而回答什么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我们可以先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找到一些引导原则和启发,但企业和其它参与主体(供给侧)还需要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需求侧),在实践中摸索出答案。

也因此,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维度与房地产传统发展模式进行比较,理解、定义房地产行业的新发展模式:

1. 租购并举——住房由“购”向“租”扩充。房地产传统发展模式核心是住宅开发销售,行业要转型至新发展模式,就要求企业从单纯的住宅开发销售拓展到投资、开发并经营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帮助实现住房供应的“租购并举”。

2. 从出售资产到持有资产。传统模式下,房企偏好将投资开发的不动产资产对外出售,一次性套现,并着力通过加快周转提升公司的规模和利润;新发展模式下,房企将更多转向持有资产,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重复性经营收入。

3. 从依靠资产增值赚取收入,到依托或围绕资产赚取经营性收入。传统模式下,房地产本质是通过赚取开发前后的差价,获取资产增值收入,将资产增值收入作为核心业务模式。

新发展模式下,房企将转为通过资产获取各种类型的经营性收入,最基础的是自有资产,获取的是租金收入,然后是为资产引入权益投资人,或“基金化”,获取资产、资本管理收入,最后是受委托管理第三方业主的资产,获得的是经营管理/品牌收入。

4. 从“房地产”转向“不动产”。进入新发展模式,企业对各种类型的房产业业态更多选择持有经营(“不动产”泛指在土地上开发的一切建筑实物资产,与狭义的“房地产”概念进行区分)。

5. 从将资产作为“目的”,到将资产作为“手段”。当赚取资产增值收入是终极业务模式时,资产即目的,其他一切都是手段,过程中,企业也会走向金融化的过程;但在新发展模式下,房企不再单纯将不动产及不动产的资产增值作为“目的”,而是将不动产空间作为拓展产品及服务的“载体”、“舞台”、“平台”和“手段”。

6. 从“资产”“不动产”,转向“空间”。“资产”和“不动产”都是房地产、财务、金融领域使用的概念;“空间”的内涵更广,其虽然也依托实物,但不局限于楼宇建筑,可以泛指一切人群可以停留的物理环境,相比实物资产本身,更关注其所营造的物理及非物理环境、场景、氛围要素,并关注这些要素与空间使用人群、社区之间的互动,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想象上,依托但又超越不动产,指向空间内的人群及社区。

7. 从传统的重资产,到以多种形式开发及持有资产的轻资产模式。传统发展模式里,房企主要自行拿地,进行投资建设,再将建成的资产出售,做的是“重资产”生意;在新发展模式里,房企将结合不同不动产业态的特征,摆脱对“重资产”模式的依赖,与资产建立更加多样的关系,比如,依托品牌及运营管理能力,为第三方资产所有者/业主提供服务。

8. 从建造到提供垂直产品与服务。从服务对象来看,房企由不动产/空间的建造,转向为不动产/空间的组织、社区及终端用户提供垂直产品与服务。

. 围绕不动产及空间的收入来源,从单一发展到多元。传统发展模式下,房企的收入来源是出售资产获得回款收入;在新发展模式下,房企作为空间运营管理者,将直接触达不动产空间的使用机构及人群,为其提供在空间场景内所需的服务,例如为住宅物业居住者提供维修、家装、家政服务等增值服务。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越能对底层资产进行资本循环的,房企发展垂直/增值服务能力的动力越低;底层资产越难以进行资本循环的,房企发展垂直/增值服务能力的动力就越强。

10. 从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经营。房地产开发虽然在形式上看似制造业,但房地产企业的核心能力多在供应商资源整合及流程管理,在产品研发和服务端的核心能力差异不大;新发展模式,房企必须向产品差异化、创新能力、科技驱动力及服务意识等方面转化,并尝试在不同的不动产业态构建有竞争力的垂直能力。

11. 从偏向“制造业”,到偏向“服务业”。正如前文所提,传统发展模式,房地产更类似于“制造业”,而在新发展模式里,要求房地产企业更多地围绕不动产的业主、使用者及终端用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因此更加偏向服务业。

12. 房地产/不动产业态类别,从“住”更多转向“非住”。“住”泛指一切用于长期居住的不动产业态——包括用于销售的住宅,也包括用于租赁的公寓;未来,很多开放商将更多向开发并经营非住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写字楼、产业、酒店、文化、旅游、仓储、体育等业态。

13. 其他不动产业态,由“手段”变为“目的”。在新发展模式下,伴随房企积极开拓“非住”业态,并将持有及运营作为主业,其他不动产业态及服务逐渐地变成“目的”,而不再是支持住宅销售的“手段”。

14. 从增量市场到存量市场。过去几十年建设的老旧房屋有待再建,城市有再开发的空间,但要承认,核心城市建设已经大部完成,中国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发达国家一百年甚至更长时间完成的事情。而这也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将由创造增量市场的时代,转为经营、管理及改善存量市场的时代。

15. 由住宅开发销售,转为资产管理、运营及服务。传统房地产企业的一切利润入口、流量入口就是住宅开发销售;未来伴随中国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企业的“流量入口”及“收入/利润入口”也将转为存量不动产业务。

16. 发展企业生态群。未来,伴随房地产行业进入新的发展模式,大规模开发项目逐渐减少,具有高度差异化的小型项目增多,需要覆盖的“非住”不动产空间与业态越来越多,所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越来越多元化,对开发商的服务能力、意识、文化等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细分技术领域越来越复杂。在新的发展模式中,大公司与小企业、国资企业与民营企业,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17. 从单体服务到全覆盖服务。新的发展模式下,房企将转型至不动产资产运营及管理机构,围绕各不动产业态均可能出现一批具有全国能力的品牌运营商。

一些优势企业将同时拓展多个核心业态及空间的管理能力,凭借其突出的服务质量、科技基础、品牌效应等,不断提升市场份额,最终在局部实现将所管理、服务的不同类型资产与空间“连成一片”。

18. 竞合模式的重构。在传统发展模式中,房地产企业的竞合主要在彼此之间发生,在项目上,两个企业要么PK,要么合作,房地产企业视界中的市场及竞争对手都是同行。但在新发展模式中,当房企从“制造”转向“服务”,就开始为考虑不动产空间内的社区、人群、机构提供垂直产品与服务时,就会与线上、线下服务机构产生竞争合作关系,此时,房企早已脱离了传统意义的房地产业,成为线下实体服务业的一部分。


来源:正和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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