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前20天不得进入企业执法!老板泪目:终于可以安心搞生产了!
疫情三年,很多企业都扛不住倒闭了。
还有一些企业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岌岌可危,随时都有倒下的危险。
三年疫情,使得一些企业关关停停,受到了严重影响。哪怕类似富士康这样的企业,曾经也闹出不小的风波。
虽然疫情已经结束,但这个世界变得破破烂烂,需要人来为它缝缝补补。
这种情况下若还像疫情前一样对待大多数企业,恐怕只会雪上加霜,使得原本濒临倒闭的企业加速倒闭。
因此,很多地方都开始采取宽容态度,对企业给予适度放开,让其努力恢复生产,也让其能够进行自救。
近日,河南商丘规定每月前20天为“企业宁静日”,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进入执法引关注。
行政执法机关在“企业宁静日”以外的时间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需提前3日对拟实施的行政执法情况,向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填写《入企行政执法报备表》。
对此,商丘发改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可能会与其他部门在工作时间上存在冲突,会不断观察执行过程,进行完善优化。
看到通知,很多商丘老板瞬间泪目,终于不用花费大把时间应对各个部门的多头检查,可以一门心思搞生产了。
对于这一举措,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企业宁静日”政策针对全市所有企业,目的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有企业人士分析称,这些行政法规对优化营商环境确实有实效,是值得点赞的。过去一段时间,地方政府不同职能部门频繁进企业调研、参观、执法,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干扰。
然而,对于商丘地方政府的“企业宁静日”政令的下发,很多网友也提出质疑:保障企业专注经营,是否有必要专门设立一个执法“静默”期?“企业宁静日”是否有形式主义的嫌疑?
该不该还企业“宁静”?答案是肯定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要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多地积极落实,备受好评。 设立“企业宁静日”一定程度上就体现了这种“无事不扰”的思维,即摒弃频繁检查、过度执法,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聚精会神搞研发。 “宁静”固然重要,但值得思考的是,是否非要设立20天的执法“空窗期”?如此一来,如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有些检查颇有必要,需要随机和“突击”,无需都延至每月下旬。遏制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并不等于不检查,关键在于如何以恰当时机检查。 据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政策施行期间,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譬如,在12345接到的投诉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该期限可能会与“企业宁静日”的时间冲突,无法按时执法。诸如此类的冲突,都关乎执法尊严,也考验着当地相关部门的智慧。 应该看到,各地试行“企业宁静日”并不长,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任其“带病前进”。具体而言,要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使其更好趋利避害。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各地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这是好事。但是,好事要想做好,还是得按规律来,得依法行事。要想给企业带来真安心,就不能“拍脑袋”决策。真正转变理念和工作作风,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减少过度扰企的现象。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无需赘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公平公正监管,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等,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坚守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深入市场经济的骨髓,企业才能更踏实,更有动力、更健康地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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