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河南省尚品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家具”)的商标纠纷案终审宣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尚品家具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开资料显示,尚品家具,始建于1996年6月,占地面积175亩,现有员工560人,拥有总资产9000万元。在焦虎、郑东新区和滑县新区建设有3个生产基地,拥有家具生产线8条,国内尖端生产设备250台(套),年产各类木质办公家具、民用家具、宾馆酒店套房家具和软体家具8000套, 是豫北地区较大的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于一体的家具制造股份制企业。据了解,2011年和2017年尚品宅配分别申请了9288036号、23512980名为“尚品宅配”的家具类商标,分别于2013年和2017年过审。但事实上,早在1998年,尚品家具就注册了“尚品”这一家具领域的商标。不同的是,尚品家具主要经营办公家具,而尚品宅配主要经营定制家具。“尚品”方面的商标代理人称,“尚品”和“尚品宅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尚品宅配”过审,他们将提起诉讼。随后,尚品家具付出了行动,于2017年、2018年两次对上述两个涉案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遭到商评委驳回。尚品家具不服,再次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要求撤销前次裁定,但再次遭到驳回。最后,尚品家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求和之前一致,即撤销此前裁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判决驳回尚品家具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即该案到此已划上句号。尚品宅配表示,涉案“尚品宅配”商标系公司依法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公司注册并使用“尚品宅配”商标合法合规,未损害他人权利。后期公司亦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公司合法商标持续使用,维护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