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鞭策地板行业良性发展-红利地板品质为先立足于本
新广告法鞭策地板行业良性发展
广告,广告,广而告之,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事实上,人们对广告的运用历史由来已久,早在公元前3000年,我国开始有了交易活动时,就出现了在兜售商品时,通过卖啥吆喝啥来吸引买主的叫卖广告形式。
同样地,在现今企业发展中,采用广告手法来做产品推广,也可谓是不得不说的一个推广手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从9月1日开始,我国新《广告法》便开始正式实施。相较之前,“新法”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尤其对明星代言和未成年人代言进行了严格限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将被禁止代言三年,还将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我们先来换位思考,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一出出的明星代言假货风波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让消费者对于明星代言的产品有了更为理智的判断和选择;而另一方面,从代言的地板企业来说,一旦地板企业与某位明星签订合作协议,企业的品牌形象就会和该明星的形象直接挂钩,一旦明星出现什么不好的事故,对于企业形象来说,也将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因此,对于消费者、地板企业、明星来说,本次新《广告法》的颁布与实施或许会对地板行业的明星代言风潮起到一定的遏制和规范作用。对于明星来说,他们会更谨慎的选择代言的品牌、产品;而对于地板企业来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业必须保证广告所推广的产品的质量,毕竟如果产品质量不过关,无论什么样的推广方式都不会使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同样地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牌地板必须要以实在的广告来面对消费者,以最真诚的心来接近消费者,使产品和品牌相互符合,才更受消费者的信任与欢迎。
应对新法,务必勿忘初心,立足于本
面对新《广告法》的实施,红利地板营销总监黄总这样说:“新《广告法》对于整个地板行业的广告推广都会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地板企业务必要认清形式,看准了再出手! 这就如我们红利一贯的做法:一方面,我们要求宣传文案需要谨慎对待。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端用语,过去常见的“行业第一”、“全球第一”等词汇都将成为禁忌。另一方面,在严格规范化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同时我们也要求员工做到严把质量关,只有品质和品牌相互符合,才更受消费者的信任与欢迎。”
新《广告法》的颁布既是一次挑战同时也鞭策着地板企业在产品推广方面做出变革。在白热化的竞争市场上,企业唯有诚信应市,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立足实际,同时确保产品品质,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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