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起施行
【轻奢整木空间】如今,网络直播带货已成为当下最火爆的营销模式,也是各大电商平台的香饽饽。随着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的日益壮大,其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内容导向等问题屡出,亟待进行规范。
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中国广告协会近日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国内首个关于网络视频营销活动的专门自律规范,对直播电商中的各类角色、行为都作了全面的定义和规范,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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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共六章四十四条,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的行为提出规范,并鼓励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响应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号召,积极开展公益直播。《规范》明确禁止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以及篡改交易数据、用户评价等行为,商家不得发布产品、服务信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规范》要求,电商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的商家主体资质规范,督促商家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内容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的商家、主播交易行为的规范,防止主播采取链接跳转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社交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
“规范作为自律文件,主要是倡导引导自律自治,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也通过一定措施来保障自律的有效实施,如可以视情况进行提示劝诫、督促整改、公开批评,对涉嫌违法的,提请政府监管机关依法查处等。”中国广告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本规范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向社会公示规范实施情况,如发布“红黑榜”,以扶正抑偏,激浊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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