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抄袭”与“模仿”背后的商业逻辑思考

05-06 16:43

时常看到网络和朋友圈抨击抄袭与被模仿的话语,我们尝试从商业逻辑的角度做一些释疑(此处所淡只涉及某些风格的空间设计个案,而非原创产品等)。

首先,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媒介桥梁去做一些沟通和探讨,人家能在一全新的空间中抄得像模像样,必定是对此设计手法、此种风格或者个案下功夫做了深入研究和考察,虽然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之上,但必定是有着不一样的理解和参悟,我们是不是应该想想如何把这样的人收至麾下,好好打磨,他日必成大器;相比某些人把部分参与或直接拿人家的作品说是自己的,此类设计师还是做了很多功课的。当然,我们也不鼓励拿此类作品去做大范围的商业推广。

做为本土设计师,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或多或少有过模仿的痕迹;而我们也都曾经是某种风格的布道者与推波助澜者。当大家都在“流行”做某一种风格时,其实是在共同培育和推动市场,教育和引导着客户的认知度。

从早年粱氏的简约现代风、到邱氏引领的新古典新奢华之风......做为“始创者”,他们在对的时间做了对的事情,切中的是市场的空窗期,自然是获利最大的。再加上相当多同行的“借鉴行动”--帮他们推广和倡导,而他们也没有跳出来批评这个抨击那个......顺势风起,永远做第一个发声者,所以说,季、梁、邱等正是深耘此道之行业高人;

虽然在专业群体中争议不断,但在终端客户市场层面依然拥有较高的认知度,同时也促进着相关的始创者不断思考要如何去持续领先和修正,真正让新风格具有示范效应,成为领跑者与形塑者;量与面的积累,自然对其产生着质的变化。正所谓: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一个人走的路,永远只是一条小路;大家都来走时,才能变成大路;大路才适合领跑者跑得更快。

我行,我秀,故我在

做为设计师,不只是要“活儿”干得好--行走江湖的行头和看家本领,还要会唱会讲,能说出些道道来;下得了工地,上得了场面。

做为始创者或者名门正宗,更应该懂得如何去把难得的好作品(或者某种创新风格)的价值和影响面发挥到最大化,在行业中朝着更高、更有远见的层次发展,就需要上升到品牌战略的高度,运用丰富又与众不同的市场营销策略来推进(有朋友帮我总结是“榨汁机原理”,当下的很多人只是完成了设计阶段,让其项目成为了所谓作品,不求一定要成为某种畅销“产品”,但至少要让大家知道某某作品是某某做的,就需要补上“行销”一课,而这正是被很多人所忽视的),真正形成自己的品牌符号、行业影响力和设计价值的增值导向,增加抄袭者与模仿者在道义上的压力和客户提出质疑的机会,正所谓:成功不可复制;如果你只满足于一时的成就与所获,而不是持续创造,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必定会死在沙滩上。所以说,在设计行业“啃老本”是行不通的,因为客户的欣赏水平、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在不断提升,接触的信息面在不断扩大,而发展状况的不匹配导致设计师被客户淘汰。

有时候设计师也是被甲方强奸和倒逼的,在成本与时间的双控条件下,指定参照某些之成熟项目,而在当下市场之类似情况,做,面临着被同行指责;不做,面临着失去客户,两难也;我们更应思考如何尽己之责,加强行业自律和整体提升,与同行一起来教育和引导客户认知、选择好的设计,方为正解。

我们在此不是要倡导模仿或抄袭,而是应该清醒的知道如何在抄袭或者模仿的基础上形成自我的主题风格与自成一派的专研精神。永远当一个“读心者”,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搬运工;抄其“形”,更要理解其“神”。

大家天天用的QQ干掉了lCQ、MSN,微信、微博,百度抢占了Google的大片领地,摸仿中顺应巿场而不断创新,才可能超越前者。

行业影响力、项目话语权与品牌知名度和专业实力是相辅相成的,彼此促进和影响,要积极使自己成为某种趋势和风格的参与者、制定者、发声者,才可能把握行业动态,在未来的公司发展中提前布局。

作者:王建军(资深媒体人;专注设计产业链、价值与影响力传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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