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木家居经销商如何报价才能不吓死客户?
作为卖方希望以较高的价格成交,而作为买方则期盼以较低的价格合作,这是一个普遍规律,它存在于任何领域的谈判中。虽然听起来很容易,但在实际的谈判中做到双方都满意,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却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这需要谈判技巧和胆略,尤其在第一次报价时由为关键。
1、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在第一次向客户报价时的确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来进行全盘思考。
开价高可能导致一场不成功的交易,开价低对方也不会因此停止价格还盘,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价格底线,也猜不出谈判策略,所以依然会认定是在漫天要价,一定会在价格上针锋相对,直到接近或者低于价格底线为止,这当然是一次不折不扣失败的谈判。
2、那么究竟要如何掌握好第一次开价呢?一条黄金法则是:开价一定要高于实际想要的价格。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都会试图不断的扩大自己的谈判空间,报价越高意味着谈判空间越大,也会有更多的回报。谈判是一项妥协的艺术,成功的谈判是在让步的过程中得到所需要的。一个较高的报价会使你在价格让步中保持较大的回旋余地。
3、报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或渠道采取不同的报价。
能够以较高的报价成交并不是没有可能,并不是了解每一位客户的接受能力。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在每一次购物中商品的价格都会左右购买意愿。有时价格高销售也很好,道理其实也很简单,高价一定会增加产品或服务的附加价值。每个人在选择商品时都希望其质量上佳,如果是耐用品则要求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名牌产品会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在价位上会高于非名牌商品,如果两者的价差不是很大,大多数消费者会选择名牌产品,因为在人的潜意识中高价格一定等同于高价值。
低价格一定是低价值吗?肯定不是。商品的定价是由生产成本、人力成本、企业战略、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决定的,价格低的商品同样可以成为名牌,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也不会逊色。当选购商品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分析该企业的生产成本、人力成本吗?恐怕大多数人都不会,判断产品价值的第一指标恐怕还是售价。高价会给人一种产品更好的第一感觉,人们会相信高价一定会有高价的理由,这就是所谓的"一分钱一分货。
4、无论以何种条件成交,最重要的是要让对方感觉自己赢得了谈判。
很多谈判者习惯于在第一次报价时给客户最优惠的价格,希望能够尽早成交,由于价格已接近最低底线,在价格上则无法让步。
还有些人比较急功近利,订单量是绩效考核的唯一指标,导致销售代表谈判初期就把价格降至最低,只顾数量而不顾质量,忘记了企业最终目的是赢利而不是报表上的数字。
其实谈判的过程同结果一样重要。对方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把价格谈下来,才会相信这是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否则即使有三寸不烂之舌,对方也不会相信。再小的生意也要做长线,只有在对方心里平衡的前提下,才会有下次交易的机会,倘若寸土不让,这次也许可以成交,但下次就会十分困难了,谈判桌上没有绝对的信任,即使有极佳的客情。当对方猜不到你的底牌,而你又不能让价时,很有可能错失下一次的交易机会。
5、另外请注意不要让报价单把客户吓跑。
也许报价会超出客户的心理承受范围,如果态度强硬,对方随时会终止谈判。建议在报价的言语上暗示一些伸缩性,但一定要强调回报,比如"如果你能够现款提货,可以在价格上给予5%的优惠待遇"……
谈判由四个主要因素组成:你的报价和对方的还价,你的底牌与对方的底牌。报价和还价随着谈判的深入会逐渐清晰,而整个谈判过程中双方都会揣摩、推测、试探对方的底牌,是心理、智慧、技巧的综合较量。所以无论出现何等情况都不要轻易亮出底价。
通过运用开价一定要高于实际价格的原则,在谈判的开局可以起到压缩对方谈判空间的作用。当然,报价一定要维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较高的报价需要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支持,增加其附加价值。要让客户知道物超所值。能够站住脚的理由也许成本会很低,甚至远远低于你所提高的价格,但这并不重要,只要能够得到对方的认可,这就足够了。
6、什么是最有效的报价方式?
案例:美国着名的汽车销售代表汉森,以前是个数学老师,没有去过超市,有一次,他的妻子病了,汉森自己去超市买菜,在他去超市的路上,看到一个卖马铃薯的菜农,汉森走过去,问菜农马铃薯一磅多少钱,菜农说:"仍是老价钱,一美金一磅。"于是汉森买了20磅回家,回家后一问妻子才知道,自己买的马铃薯比超市贵的多。
汉森自己分析道:"在那时,我朦胧意识到,"仍是老价钱,就即是廉价!但二者其实没有关系,但希奇的是自己与菜农成交的时候,自己一点也不觉得贵,其实,这就是有效的报价方式,用最为平实,让人习认为常的报价词语来形容价格,而不是用理性的数字,这样方式客户容易接受很多!
这种方式,我们在市场也经常有体会,这是有效报价的一种方式!有效报价就是让客户感觉物有所值,甚至感觉物超所值!尽量避免让客户觉得产品太贵而产生抵触!
本网站仅为行业交流分享平台,转载请尊重原作者权益,如需转载请注明中华整木网(www.cnzhengm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