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新风口!两部门发文开展完整建筑设施建设工作
10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切实发挥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作用,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通知明确,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每个城市(区)选取3—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 体 要 求
以习 近 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切实发挥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作用,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试 点 任 务
试点工作自2022年10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内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推进智能化服务
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文章来源:绿色弹性地板-公众号,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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