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家具行业的重大影响!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相信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深入推进,制约各行各业发展瓶颈的关键堵点将会被疏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可能迎来第二次深刻变革。那么,全国统一大市场又将对家具行业产生哪些深远影响呢?
要想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对家具行业产生哪些影响,必须先梳理一下目前家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家具行业已走过了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就像人体一样,又像机器一样,长时间运转之后,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综合业内诸多专家的观点,笔者整理出家具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我国家具企业人才缺乏,这是很多家具企业家都公认的问题,做家具的人很多,但人才很少,家具是传统产业,人才问题一直是困扰整个家具企业的根本问题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家具企业中,技术人员仅占3.6%左右,这其中还包括自己培养的“土专家”。
家具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自身的产品品牌,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打造品牌,最重要的是要有原创设计人才。但目前在我国家具行业,既具有较深的美学造诣,又具有丰富市场实践经验的家具设计师还很少。
在家具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很难解决,比如工艺手工环节多、工时计算不准;有序的生产中,突然要求插单生产也解决不了;产品编号与BOM表难于匹配;同一款产品可能会随时更换材料、配件和产品组合方式,但工程变更也解决不了;小批量多品种、交期短等生产问题也解决不了。
由于行业缺少资深设计师,到目前为止,我国家具还鲜见有享誉世界的知名品牌,这一问题在家具出口市场尤为凸显。
中国家具行业规模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都主要集中在大陆,所谓的品牌也只是在家里自吹自擂的商标而已,而出口产品却没有自主品牌,这是行业的最大风险。而将中国家具产业多余产能布局在世界各地,继而以自主品牌进军当地区域市场,这是国际家具企业近几十年来通用的做法。但中国家具一直依赖资源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即使有在海外布局生产基地的,也多以为欧美知名家具品牌贴牌加工为主。
以品牌征战市场,才是企业的至高使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中国家具行业的利益最大化、安全最大化。
由于许多家具企业的生产工序还处在手工阶段,劳动生产力偏低,因此物料预算不准,采购物料不能及时到位,供应商不能及时提供物料,生产部门也很难按期完成生产。生产部门不能按时生产,就不能按时出货,这就产生了简单的供应链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没有信息化管理,就很难解决。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的频繁缺料、欠料不能解决,经常出错货,客户投诉不能解决,材料不能合理利用,余料不能有效管理,生产成本不能有效降低,这都是家具企业供应链方面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大约在15年前,中国许多大型家具企业将生产基地转移到了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导致越南等东南亚地区的家具产品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中国大陆家具产品出口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没有优势,中国家具产品的出口受到重创。
而那些留在大陆以出口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家具企业也不得不转型,一边继续艰难地出口家具产品,一边转做内销,积极地开拓国内市场。这些企业一方面是想降低成本,一方面也是想离目标市场更近一些,因此许多将生产基地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到内地。于是,短短几年内,全国出现了100多家家居产业园。但至今,大多数产业园都处于“烂尾”状态,都是浅尝辄止,导致了转移企业和当地政府“两输”的局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家居消费质量要求日益提高。2021年商品大类投诉数据显示,房屋及建材类投诉量排第六位,投诉量为33328件,投诉比重为3.19%,比重增长0.03%。而家居家装行业2021年投诉总量为7748件,占房产家居行业总投诉量的23.25%。因此,家居行业的诚信问题也亟待解决。
我国家居行业发展相对较晚,大部分企业成立时间比较短,企业管理水平、制造工业化水平落后,技术开发能力不强,优势不明显,导致产品同质化程度高,行业竞争格局混乱。
家居行业标准的制定也相对滞后,而且许多标准也不统一,这也阻碍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以智能家居的标准为例,目前产品生产大多没有统一的标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智能家居的产品没有一个厂家可以全部做完,意味着主管部门不可能是一个部门,比如说摄像头、智能锁是由中央部门管,家电是由工信部管,环保设备是由环保部管,这里面很难做到统一,除非是五部委、六部委联合做强制性标准。近几年国家标准法改变以后,更多的是在应用层面上放开的,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谁的产品最终获得市场的承认,谁就将会成为事实的标准。
早期,家具产品的线上销售,是从减少门店成本、处理积压货品和尾货开始的,消费者也是因为图便宜才在网上购买。但随着网店数量越来越多,网店的生存也就越来越困难,甚至线上成本超过了线下成本,所以这种传统的老电商就渐渐失去了优势。
后来,一些家居企业为了做好电商,专门培养美编、摄影、跟单等,这样一般最少要投入数百万元以上,但最终成功的也很少。最终,只有那些专门推出电商产品,由专业团队运营,或和电商平台有深度合作的才能得以很好存活。
所以,如何创新电商模式,也正在成为许多家居企业头痛的问题。
目前存在制约家居企业发展的问题还有很多,笔者在这里无法全部罗列。
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扫除阻挡经济发展的障碍、疏通各行各业前进的堵点,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就将通过许多具体的措施,成为中国经济前行的清道夫。
具体到家居行业的清堵疏通,应该主要有以下这些措施:
1.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2. 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3. 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4. 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
5. 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
6. 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7. 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8. 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
9. 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1.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
3.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
4. 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
5. 推进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统一接口建设,完善接口标准。
6. 依法公开市场主体、投资项目、产量、产能等信息。
7. 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8. 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1. 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
2. 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3. 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4. 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5.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6.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
7. 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8.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9. 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
10. 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11. 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1.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探索推进计量区域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2. 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3. 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品牌发展交流平台。
4. 强化标准验证、实施、监督,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储能等领域标准体系。
5. 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
6. 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动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售后服务,进一步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
7. 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1. 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
2. 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创新联合监管模式,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
3.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
4.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省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
5. 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和公众共同开展监督评议。
1. 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2. 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3. 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5. 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
6.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7. 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8. 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9. 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10.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11.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12. 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13.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笔者列举了这些将可能对家居行业产生深刻影响的措施,意在引起业内精英的具体思考,不对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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