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中盛木业板材厂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2年3月21日,兰山区非冷链专班在对辖区内相关进口企业落实“静置期”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临沂市兰山区中盛木业板材厂未严格按照规定对购进的俄罗斯樟子松板材落实静置10天后使用的制度,同时该企业还存在作业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不穿防护服,消毒液配比不符合规定,未建立消毒台账等问题。专班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俄罗斯进口的樟子松板材进行原地查封,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在保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
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现行机制和
政策措施不变的基础上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要求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企业进口货物静置制度
接收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必须开箱后静置满10天后方可销售和使用。
2、落实进口货物核酸抽检制度
每批次货物都必须严格按比例组织抽样检测,未取得消毒证明之前不得处置。对外销售的货物必须持核酸检测证明进行销售。
3、加强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管理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运输、存储、加工、销售企业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货物的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1次核酸检测。
下一步工作,兰山区非冷链专班将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不按要求静置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企业要重点落实好省委指挥部新出台的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依次做好提前报备、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货物静置、重点人群管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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